海南省考试局公告: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报启动
2025-11-02 政策新闻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获悉,海南省考试局已发布《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公告》,详细说明了本年度毕业申请的相关安排与要求。
毕业申报通知概览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审核工作即将启动。为确保考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毕业的基本条件1. 根据全国考办及琼考办〔2018〕74号文件规定,考生需完成所申请专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且累计学分达标,思想品德考核通过后,方可提出毕业申请。

2. 申请本科层次毕业的考生,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即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毕业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1. 社会考生应前往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市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自考办提交申请;助学班考生则由所属主考院校受理。申请时间限定在6月1日至14日(不含周六、周日),逾期将不再接受。
2. 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两份《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虚假信息将不予受理。
3. 市县自考办负责审核本地考生材料,核对原件后签字确认,复印件留存,原件退还考生。
4. 主考学校负责助学班考生的初审,特别是本科考生的前置学历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受理。
5. 考生在申请时需上传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内)的电子照片,如因伪造或冒用身份造成无法毕业,责任自负。
电子图像采集规范拍照要求:
1. 图像必须真实反映考生面部特征,禁止镜像、旋转等处理,不得修饰伤疤、痣、发型等细节。画面清晰、色彩自然,无畸变。
2. 背景建议使用浅蓝色(RGB值约100,197,255),均匀无渐变,不可有阴影或其他人物或物品。
3. 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平视,耳朵对称,双肩平衡,嘴唇闭合。
4. 若常戴眼镜,应佩戴但不得有色镜片或隐形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睛且无反光。
5. 不得佩戴饰品(如耳环、项链)、头巾或遮挡物(宗教或医疗原因除外,但不得影响脸部识别)。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或耳朵,避免浓妆。
6. 衣着颜色应与背景形成对比,避免复杂图案或条纹。
7. 光线均匀,面部曝光一致,无明显高光、光斑或红眼现象。
电子图像文件标准:
1. 尺寸为宽480像素 × 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格式为JPEG,压缩质量不低于60%,文件大小控制在20KB至40KB之间。文件名以准考证号命名,扩展名为JPG。
2. 人像居中水平对称,头顶距上边沿50–110像素,眼睛位置距上边沿200–300像素,脸部宽度(两颊间)180–300像素。
其他重要提示1. 如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有误,必须在毕业前完成更正,并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已办理免考课程的考生,需提供省自考办签批的免考审批表。
3. 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图像)由各单位统一收集,务必于6月19日前报送至省考试局自考办。电子图像请通过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系统上传,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1日至19日,逾期未提交将视为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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