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公告发布

2025-11-02 政策新闻

广西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公告

鸿蒙教育自考频道从广西招生考试院获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的公告》已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背景与目的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规范化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体系,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广西招生考试院对现行32个自考专业的原考试方案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7版)》(详见附件1)及配套的《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课程顶替对照表(2027版)》(详见附件3)。现将相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过渡期安排与执行要求

本次改革设置了两年过渡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所有考生仍可按原有计划参加考试并申请毕业证书。自2027年1月1日起,原考试方案全面废止,无论新老考生均须严格按照新版计划完成学业并办理毕业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因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最新标准,暂不纳入此次调整范围,待后续政策明确后再行处理。此外,此前公布的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科)等36个停考专业将继续沿用原计划直至过渡期结束。

新计划核心内容说明

新版考试计划明确了学历层次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类,其中本科专业统一命名为“专升本”。专科专业一般需修满不少于16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3分;本科专业则至少涵盖14门课程,同样要求累计学分不少于73分。对于包含理论与实践两部分考核的课程,考生必须两项成绩均合格方可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每个专业均由一所主考院校负责实施,社会考生在申请毕业论文或设计时,须选择同一所主考学校完成考核流程。助学类考生则由其报考院校进行日常考籍管理。本科毕业生若希望申请学士学位,应关注主考院校的具体规定。

课程设置与教材使用规则

笔试课程教材以当次考试公告为准,实践类课程教材由各主考学校另行公布。课程代码一致的科目,其教学大纲、教材版本及考试内容完全相同。如遇课程说明标注“略”,可参考教材附录中的考试大纲说明。

课程顶替与免考政策解读

在过渡期内仍未毕业的老考生,可根据各自专业的《新旧课程顶替对照表》将已取得的成绩转换为新计划对应课程学分,无需重新参加考试。但需注意:此类顶替仅限于本专业内部适用,不可跨专业推广;且仅适用于本地已通过的课程成绩,外省转入的成绩不能用于顶替。

关于英语(专升本)、高等数学(工本)等公共课是否需要参加考试,考生可查阅各专业的具体报考说明。课程免考继续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桂考委办〔2010〕5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信息

附件包括:1. 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7版);2. 专业课程设置明细(2027版);3. 新旧课程顶替对照表(2027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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