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考专业调整事项通知发布

2025-11-01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自考频道从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已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对象与依据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专业开考实际情况,现对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专业的名称、代码及考试计划等进行优化调整。

调整目的与过渡安排

为保障此次专业调整平稳落地,确保新旧考试计划顺利衔接,在充分尊重考生权益的基础上,决定设立专业调整过渡期,并制定课程顶替方案。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专业调整范围与时间划分

本次共涉及52个专业调整,其中45个专业更新考试计划,包括本科类30个、专科类15个;另有7个专科专业(如食品营养与卫生)因国家专业规范尚未明确,仅调整代码与名称,考试计划后续另行公布。详见附件1。

新旧计划按年度划分:2026年前执行原计划为“旧计划”,自2026年起启用“新计划”。

针对部分专业存在同一代码对应多个考试计划的问题,本次统一规范后,每专业仅保留一个考试计划,原承担不同计划的主考院校同步成为该专业的主考单位。

过渡期实施细节

过渡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所有专业仍使用旧代码、旧名称及旧课程体系;专科专业按旧计划毕业,本科专业不再设置加考课程(港澳台考生除外),并以不设加考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方式办理毕业。

《专业考试计划简表》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公告栏查阅。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代码、新名称及新课程体系,按新计划组织考试与毕业审核。

新计划详情与特别说明

各专业新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教材与考试大纲将在过渡期内陆续公布,请持续关注系统公告。

港澳台考生可选择报考思政课或加考指定课程,具体规定见附件3。

护理学(专升本,代码:101101)自2024年1月起执行新报考标准,此前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仍适用原有政策。

课程顶替机制

2026年后,凡在此之前已获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继续有效,可依据《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表》及说明(附件4)进行顶替,用于新计划毕业申请,学分计算以新计划为准。

自2026年1月起报名的新考生,直接按新计划参加考试,无需进行课程顶替操作。

其他重要提示

本次调整政策性强、影响广泛、周期较长,各地市自考委和主考学校应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附件:1.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列表(本、专科)

2.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专业考试计划

3.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4.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表及顶替说明

附件.zip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2023年10月08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