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自考社会开考专业毕业初审安排公布
2025-11-02 政策新闻
鸿蒙教育自学考试频道平台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5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毕业初审公告》现已发布,详情如下:
毕业初审安排说明2025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毕业初审工作即将启动。凡已完成所选专业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向本人考籍所在地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交毕业申请。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跨地区申请;持有红色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原试卷存放地市(州)机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依据《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考委发〔2023〕2号),自2024年起全面启用新专业课程体系,所有考生按新代码、名称和课程设置进行毕业申报,已停考专业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三)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自2025年上半年起执行新的思政课程方案,所有考生需按新课程代码和名称报名并完成毕业申请。
(四)若考生身份信息与我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记录不符,由考籍所在市(州)机构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修改。
(五)外省转入的成绩,由市(州)机构通过信息平台调取。按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2016年后转入的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
(六)使用证书替代自考课程的考生,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件(本人签字确认)。
(七)申请本科毕业者须提交学信网前置学历证书及其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留存备查)。
(八)每位准考证号仅限申请一次专科或本科毕业,如再次申请其他专业毕业,须重新申领准考证后再行办理。
(九)刑满释放人员须提交《出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
(十)考生在提交材料时,还需上传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640×480像素,文件大小介于20KB至40KB之间,命名格式为“准考证号.jpg”。
(十一)毕业证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材料不全或虚假者不予办理;弄虚作假行为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
重要注意事项(一)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中旬对各市(州)报送的初审材料进行复核,并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审核及电子注册。注册时间范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完成后打印毕业证书及相关表格并完成高校验印。预计9月中下旬由各市(州)机构向考生发放证书和审批登记表。
(二)本科毕业生若发现前置学历信息与系统不一致,应向考籍所在市(州)机构申请复查,同时提交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及学信网备案表原件复印件;若姓名为曾用名,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其他形式学历信息有误的,可联系原毕业院校更正。
(三)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一经生成不可更改。因信息错误影响就业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非本人原因导致的信息差错或毕业后确需修改的,可依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实施办法》(甘教考自〔2020〕8号)向原考籍所在地市(州)机构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核实后通过信息平台处理。
(五)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及时向主考学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由主考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相应学位。具体条件和时间请关注主考学校的官方通知。
附件:2025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毕业初审时间及联系方式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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