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的一建科目能否再次报考?
2025-11-07 一级建造师
成绩保留规则说明
如果考生在某一专业考试中实务科目未通过,转考其他专业时,公共科目的成绩是可以保留的;但若实务科目已经通过,则再次报考其他专业时,原成绩将不再保留。此外,若考生不符合一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即使参加了考试,其成绩也将被视为无效。
考试科目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以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这四门课程构成了考生获取证书的核心内容。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细分为十个专业方向,分别是: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自身从业领域选择对应专业报考。
合格标准与年限要求参加全部四科考试的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仅报考两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报科目才能获得资格证书;而仅报考一科的考生,必须先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后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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