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级建造师2025年考试后是否需审核?
2025-11-08 一级建造师
根据最新考务安排,2025年湖北省一级建造师考试不再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而是采取“在线自动核查 + 在线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报名资格审查。
注册信息核查流程注册核查分为两种形式:在线自动核查与在线人工核查。

1. 若报考者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系统将直接完成自动核验。
2. 报考人员学历若在2002年以后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之后取得的,可实现自动核验。
3. 对于2002年以前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或2008年9月前取得学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信网验证报告PDF文件(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以供核查。
4. 符合条件的“免两科”报考人员须上传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高级职称聘书扫描件;“增报专业”人员则需上传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用于线上审核。
在线人工核查情形5. 使用非标准身份证件(如护照、军官证等)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应上传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人工核查。
6. 境内学历学位未通过自动核查的考生,也需按要求上传学信网认证材料至报名系统,由工作人员人工审核。
7. 持有国(境)外学历或学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电子版,作为人工核查依据。
报名核查具体操作指南8. 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在报名时填写信息并选择是否采用该制度:
(1) 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需按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并确认信息。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免予进一步核查:
① 已签署承诺书;
② 身份及学历学位信息已完成在线自动核验;
③ 所学专业符合报考专业范围;
④ 无不良诚信记录。
(2) 若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则需上传完整材料后进入人工核查流程。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况9. 下列人员不得使用告知承诺制:
(1) 曾在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者;
(2)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仍在记录期内的违纪违规人员。
上述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核查后,仍需按要求上传材料并接受人工审核。
撤回承诺后的处理办法10. 已作出承诺但尚未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申请撤回承诺。此时需重新上传相关材料,进入人工核查环节;一旦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中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人工核查适用范围总结以下情况均需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1.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
2.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的;
3. 撤回过承诺的;
4. 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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