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消防设施操作员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告

2025-11-07 消防设施操作员

申报材料要求说明

为深入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消防〔2024〕4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简化报名流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等相关规定,自2024年12月1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凡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相关专业及职业条件的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明、学历凭证以及申报承诺书等必要材料。现将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所需申报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明

需提供由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港澳台居民请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二)学历证明

1. 高中学历:提供高级中学(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或中等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2. 同等学力:若未取得高中毕业证但通过各省(区、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应提交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认证结果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 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可查的学历认证截图,如有毕业证书可作为补充材料上传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 特殊情况:应届毕业生或遗失学历证书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如学校已停办(包括撤销、合并等情况),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户口簿中的学历信息不视为有效学历证明。

(三)申报承诺书

须签署对应报考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1)。

重要提示与咨询方式

我站将严格依照告知承诺制度执行审核工作,依法依规查验各项材料。对于伪造承诺、提供虚假资料或其他违规行为骗取鉴定资格的,将依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鉴定站值班热线(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30)。如遇占线或无人接听,请发送问题至邮箱:sxxfjdz@163.com,我们将尽快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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