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防设施操作员申报将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优化服务。

2025-11-07 消防设施操作员

申报材料要求说明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为深入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消防〔2024〕43号),进一步优化报名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等政策规定,我站自2024年12月1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凡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相关专业和职业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申报承诺书等必要材料。现将具体安排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明

请提供由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二)学历证明

1. 高中学历:提交高级中学(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或中等技术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2. 同等学力认定:如未取得高中毕业证但通过各省(区、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者,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认证结果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 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可查的学历认证截图,如有毕业证书,建议一并上传作为补充材料。

4. 特殊情况处理:应届毕业生或遗失学历证书者,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学籍登记表;若学校已停办(包括撤销、合并等情况),应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三)申报承诺书

考生须填写并上传对应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重要提醒事项

(一)诚信申报须知

请务必如实、完整地上传所有材料,不得伪造、篡改或隐瞒信息。我站将严格审核资料,对存在虚假承诺、提供不实材料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依照《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旧版承诺书停止使用通知

自2024年12月16日零时起,原发布的承诺书模板不再适用。在此时间节点前上传旧版模板的申请将被系统自动驳回,请考生及时更换为最新版本,以免影响考试资格。

(三)咨询联系方式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福建站)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117县道马保村古井村330号 联系电话:联系本站咨询师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1:30,14:30-17:30 电子邮箱:fjxfjdz@163.com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厦门分站)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45-1号 联系电话:联系本站咨询师、联系本站咨询师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1:30,14:30-17:30 电子邮箱:xmxfjd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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