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注册流程及管理办法详解

2025-11-15 建筑工程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为强化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监管,规范其执业行为,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水平,保障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及监督管理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资格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经资格认定、互认后,依照本办法完成注册,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级别。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与执业活动的统一监管;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各自领域内的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实施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与执业监管工作。

第五条 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应推动造价工程师自律管理,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积极参与行业组织活动。

造价工程师如何办理注册

申请人需访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在登录界面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随后选择“获取密码”按钮,已取得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页面进行注册操作。

申请初始注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若自资格证书签发日起超过一年申请注册,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机构的人员,应提供社保缴纳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籍及港澳台人员须提供就业许可证书或相应就业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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