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合格人员报考资格核查通知
2025-11-12 二级建造师
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以及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5〕3号),现对附件1所列人员开展报考条件的考后现场审核工作。

请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可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 ➔ 资料下载 ➔ 下载《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证明表》并填写“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原件1份;
5.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6. 报名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现场核查安排与注意事项请于2025年8月25日16:30前,携带上述全部材料前往抚顺市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地址:顺城区裕城路39号,205室)完成现场核验。逾期未到场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证书资格。
咨询方式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站客服人员获取帮助。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202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核查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条件核查的通知
原文来源:抚顺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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