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新规:完善职业教育高考的考试内容与实施方式

2025-10-20 政策解读

教学〔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确保高考组织安全平稳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深化高考改革,加强规范管理,保障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压实责任,强化全流程安全管理

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地区考试组织、环境治理、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招生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高校作为校内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方,也需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细化分工、层层落实,确保高考及特殊类型招生顺利实施。

严格流程,筑牢试题试卷安全防线

要把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作为重中之重,从命题到评卷全过程严格管控,杜绝任何风险隐患。同时加强考场组织管理,聚焦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范重大安全事件。还要注重人文关怀,开展“高考护航行动”,整合治安、交通、医疗、心理辅导等资源,为考生提供便利服务,特别是对残疾考生给予合理支持。

科技赋能,严打舞弊行为

强化入场安检标准,严禁携带作弊工具进入考点;提升监考人员专业能力,严格执行视频回放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操作。推动标准化考点升级,实现智能安检门全覆盖、无线信号屏蔽到位,并试点考场实时智能巡查与保密室远程巡检。联合公安、网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手机作弊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完善预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建立多层级监测预警机制,梳理各阶段潜在风险点,制定分级分类应急预案。加强部门联动,推动信息共享与协同研判。高考期间实行值班制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重大情况须向省级党委政府请示并报教育部备案。

促进区域公平,优化招生计划布局

加大优质本科教育资源调配力度,依据国家战略需求和就业形势调整学科结构与招生比例。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协作计划,向考生人数多、基础薄弱地区倾斜。中央高校应科学分配分省招生名额,控制本地生源占比。

专项计划精准落地,助力农村学子成才

严格审核农村及脱贫地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形成联审机制,防止弄虚作假。优化投档录取方式,鼓励纳入平行志愿批次提高满足率。对于曾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的考生,取消其后续报考资格,相关高校应及时反馈信息至生源省份。

保障随迁子女权益,严控“高考移民”现象

落实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简化报名手续,推进居住证制度改革配套措施落地。严厉打击通过虚假学籍、空挂学籍等方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学籍核查,发现违规立即处理。

稳步推进新高考改革,引导学生科学选科

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等第五批试点省份要扎实做好新高考落地准备,全面模拟演练,完善方案和应急机制。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精心组织命题、考试与录取环节,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同步深化高中育人方式变革,加强生涯规划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结合兴趣特长和发展方向做出选择。

深化内容改革,突出核心素养考查

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将党的创新理论有机融入试题设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强化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考察,鼓励灵活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持续加强命题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提升考试科学化水平。

健全拔尖人才选拔机制,注重全过程培养

统筹强基计划、少年班、英才班等项目,建立选拔—培养—评估一体化机制。高校探索多元评价办法,选拔具备创新潜力的学生。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术志趣保护。建立跟踪数据库,定期评估成长轨迹。省级教育部门加强对属地高校校考监督,确保公平透明。

优化职教高考模式,服务地方产业需求

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构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评价体系。高职院校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先安排紧缺专业招生计划,重点覆盖技术技能要求高、就业质量好的领域。逐步推行省级统考制度,因地制宜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可采用统考、联考或校考形式。严禁以“预科班”名义提前抢生源,维护招考秩序。

强化监督机制,保障录取公平公正

高校要健全招生委员会制度,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在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等方面依法履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引入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与第三方监督,增强公信力。

落实属地监管,严查违规行为

省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审查高校招生章程和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对因管理松懈导致考场混乱、作弊频发等问题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新生入学后要复查资格,严防冒名顶替。

主动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构建国家、省、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信息发布范围、内容和渠道。设立招生咨询与举报热线,畅通社会监督路径,回应群众关切。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倡导科学教育观

各地要掌握宣传主导权,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和服务提示。严禁炒作“状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敏感话题,不得以成绩奖励师生或挂钩职称晋升。省级招生机构要规范高校本地宣传行为,遏制恶性竞争。高校要遵守纪律,减少线下宣讲,拓展线上咨询服务,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

提升志愿填报服务质量,防范诈骗陷阱

加快建设“阳光志愿”信息系统,推动数据共建共享。各地完善本地辅助系统,通过直播、讲座、答疑等多种形式提升服务覆盖面和便捷度。发挥高中主阵地作用,在出分前关键期加强教师、家长培训。组建专家团队解答热点问题,指导考生保管好账号密码,谨防志愿篡改。加强反诈宣传,提醒警惕虚假录取、付费改志愿等骗局。

整治培训机构乱象,净化招生生态

严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高校教师、高中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培训或志愿填报服务。禁止校外机构进校开展广告宣传或招生咨询活动。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作弊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考试招生公平正义。

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普通高校。

附件: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教育部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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