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2022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通知
2025-10-19 政策解读
各市州教育(体)局、相关培养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为强化我省乡村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育部关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的相关要求,2022年继续实施高中(含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该计划遵循“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支持、定向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完成招录。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中教师方向: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6所高校开设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16个专业。
(二)初中教师方向: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理工学院等10所高校提供涵盖文理科及艺体类的15个专业。
(三)小学教师方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等4所高校聚焦语文、英语、音乐、体育等基础教育学科。
(四)特殊教育方向:仅由湖南师范大学承担,专业为特殊教育。
(五)中职专业课教师方向:湖南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联合高职院校开设机械设计、旅游管理、财务管理等10个实用型专业。
招生计划分配2022年全省共投放7030个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名额。其中,40个脱贫县纳入省级优师专项计划,合计1728人。具体包括:高中教师2136人(含优师专项865人)、初中教师3900人(含优师专项1444人)、小学教师744人(含优师专项221人)、特殊教育38人(含优师专项16人)、中职专业课教师212人(含优师专项82人)。
最终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2至13,一经下达不得追加或调整。
培养方式与学制安排(一)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统一实行四年制本科培养模式。
(二)特殊教育专业由湖南师范大学与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协同培养,前两年在高职阶段学习,后两年转入本科阶段,毕业证书由湖南师范大学颁发。
(三)中职专业课教师采取“本科+高职+企业”三方联合培养机制,前两年由高职院校授课,后两年转至本科院校,修业合格者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经费保障政策省级项目资金按省与市县7:3比例分担,市州项目由当地财政承担。所有公费定向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军训服装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与其他在校生同等待遇。
报考条件说明(一)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户籍属招生地市州范围内且截至2022年6月7日迁入;年龄不满22周岁;高考成绩达本科线且选科匹配;体检合格;自愿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地区任教不少于6年。
(二)中职专业课教师:年龄限制同上;高考或对口升学成绩达标;身体健康;志愿从事中职教学并签订服务协议。
录取流程详解(一)政策发布:各地教育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公布招生信息,高中学校向高三学生及家长宣讲动员。
(二)户籍确认:考生登录湖南省招生平台核对户籍信息,若不一致须于6月16日前申请修改,逾期无效。
(三)志愿填报:本科提前批可填最多30个平行志愿,对口招生仅限1个志愿,填报时务必符合户籍政策要求。
(四)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投档,平行志愿方式录取;缺额计划将组织征集志愿。
(五)签订协议:录取考生须与所在地政府签署《协议书》,未满18岁需监护人共同签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发放通知书:招生高校收到协议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复查:新生报到一个月内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协议生效,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配套政策与执行要求详细政策解读见附件17。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招生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严禁违规操作、擅自变更计划或乱收费行为,违者将严肃追责。
各市州、县市区应严格依据录取名单组织协议签订,杜绝虚假签约或提前签约。招生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信息技术融合教学,提升实践能力培养水平。
同时,结合疫情形势做好全流程防控,保障招生安全有序。
本文件自2022年5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5日
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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