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2年高职单招及中职对口自主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2025-10-19 政策解读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更是我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2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要求(一)高职单招。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并具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的考生。
(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持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包括区内中职应届毕业生及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须有相应学籍)。
招生院校范围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参与高职单招;高职高专院校及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可申报高职对口中职招生。
两类招生计划纳入本校年度总计划,合计不得低于50%;“2+3”“3+2”等直升计划须单独编报。录取后剩余计划需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方可调整。各校须于2月25日前提交招生类别与计划,名单将于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具体分专业计划由各校自行发布。
招生简章制定规范各院校应依据招生章程制定详细的招生简章,内容涵盖报名方式、选拔标准、测试方法、成绩构成、发布渠道、录取线、录取规则、就读地点、学习形式等。简章须于2月25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后公布。
考生报名流程符合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含“2+3”“3+2”直升类),可选择一所或多所院校申报,具体时间与方式详见各校招生简章。
院校组织测试安排考生须参加所报院校组织的测试并取得成绩。测试由各校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导下实施。
测试时间:全部测试须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校简章为准。
测试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体系,满分600分,职业技能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高职单招仅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则结合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作为录取依据;“2+3”“3+2”直升考生也须参加测试,成绩用于录取。鼓励联合测试、送考进校或线上方式进行,减少聚集。
命题管理:各校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命题,方案须于3月底前报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培训与审核,杜绝政治、科学、公平等问题。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试卷(一式三份)须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联合测试由牵头校统一报送)。
成绩公布:各校应在志愿填报前通过简章明确的方式及时告知考生测试成绩。
成绩备案:5月5日至6日,各校须将有成绩的考生信息录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平台,单科与总分必须为整数。数据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2+3”“3+2”直升考生须在附件2中标注“是否直升”,并填写注册时确定的专业名称。
志愿填报规定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未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填报时间:5月6日10:00至9日12:00。
批次设置:高职单招设1个批次,顺序志愿,最多填4所院校,每校最多10个专业志愿,可选是否服从调剂;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直升批和普通批:直升批为单志愿,限具有直升资格者填报;普通批同上。
填报方式: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2年高职单招/对口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用高考报名密码,成功后立即修改。
录取工作部署录取时间:5月11日至17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批次依次投档。
投档顺序:先投高职单招批、再投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按一至四志愿顺序进行;若缺额,经教育厅批准后可调整专业计划。直升批只投与报考院校一致且有成绩的考生,按校方规则录取。
查询方式:5月18日10:00起,考生凭高考报名密码登录官网查询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安排录取后如仍有空额,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填报时间: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
招生计划:各校可申请调整计划,经批准后公布并开展征集;直升批不设征集志愿;未申请调整的院校直接公布缺额计划。
填报方式:未录取考生登录同一志愿系统填报,最多填2所院校,每校最多10个专业志愿,支持服从调剂,仍为顺序志愿模式。
录取执行:5月19日至20日投档录取,规则不变,结果查询方式一致。
录取公示与后续处理各校须于5月23日前在其官网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相关信息保留至年底。
已被高职单招或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工作落实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加强命题与考务监督;市县教育部门协助宣传、考点设置、试卷保管和防疫保障;各校要压实责任,确保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加大宣传力度:各校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突出办学特色与就业优势,创新渠道,真实准确传播政策。市、县教育局及高中、中职学校配合进校宣传,设立专栏,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多种媒介扩大覆盖面,让政策深入人心。
严格疫情防控:各校须制定科学防控预案并报备,配足防疫物资,落实考场消杀,建立医疗机构与考点“点对点”协作机制,做好应急准备,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严明纪律要求:严禁虚假宣传、有偿招生、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违反规定的院校将暂停招生资格或缩减计划,情节严重者停招一年。违规考生、教师及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查处,并通报招生考试院作进一步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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