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第三批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复核结果的通知

2025-10-18 院校招生

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诊改试点院校复核结果的通知

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诊改专委会及职业院校:

试点工作的背景与实施安排

依据《关于确定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省份及试点院校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72号)精神,本次试点工作旨在树立典型示范、优化指导方案,为期三年。试点院校的复核工作由全国诊改专委会统一组织,并纳入各省整体复核计划中统筹开展。

复核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

受教育部职成司委托,全国诊改专委会于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在试点院校主动申报并与地方教育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采用线上评审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包括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和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在内的7所院校进行了全面复核。

复核结论与专家意见反馈

根据《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和《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的相关要求,经教育部职成司批准,现正式公布第三批诊改复核结果(详见附件1),并同步向相关省份和院校反馈专家组意见(见附件2)。

后续改进方向与工作要求

请各试点院校认真研究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诊改制度设计,细化实施方案,健全各层级的质量保障机制,为全国职业院校构建高质量内部治理体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范式。

落实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

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以学校章程为核心,健全校内规章制度体系,强化内部治理结构建设,持续深化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实践,切实发挥职业院校在质量保障中的主体责任。

附件信息

1. 全国诊改试点院校诊改复核结论(第三批)

2. 诊改复核专家组反馈意见(分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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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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