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天津高职分类招生简章(中职类)

2025-10-20 招生快讯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 办学性质: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 教育层次:高职(专科)

4. 校区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主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

5. 基本情况: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北京市属公办高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等多项荣誉。现有四个校区,总占地超30万平方米,教职工65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教育部及天津教育考试院政策,制定招生细则、章程和计划,并集体审议重大事项。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招生领导小组决策,组织实施各类招生录取工作,承担日常事务管理。

第五条 招生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第六条 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教学资源、生源质量和社会需求,编制2023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文件。学费按学年收取,住宿费另计。其中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主题乐园运营与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住宿费区间为750–900元/学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依照天津市招考委政策,综合考生志愿与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符合加分政策或退役士兵身份的考生,按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录取。

第十条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若所有志愿均未满足,则对服从调剂者调剂至未满额专业,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干部或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仅能填报本科批次志愿。若同时被本科和高职分类录取,电子学籍注册时仅保留本科资格,高职录取自动作废。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通知执行,不符合健康要求者将按规处理。

第十四条 所有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通过教育部及天津市招考主管部门指定渠道公布,并寄送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校长奖学金、财贸综合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新生专项奖励。

第十九条 完成教学计划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历受国家认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相关信息说明: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招生办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学生中心一层

官网链接:www.bjczy.edu.cn

邮编:101101

咨询电话:010-65231250、89532004、65253959

邮箱:zsbgs@bjczy.edu.cn

官方微信:bjczy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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