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18年春季本科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春季高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公众了解我校春季招生政策、程序及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况一、学校全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简称“珠江学院”)
二、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87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六、基本情况:
珠江学院于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天津财经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是一所专注于本科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天津财经大学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五所财经类院校之一,而合作方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一家跨行业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
学院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交通便利,紧邻津蓟高速。校园占地近900亩,建筑面积超20万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全。学院秉持“以生为本、质量立校”的理念,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致力于打造具备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人才。现有专兼职教师400余人,含外籍教师;开设42个专业方向,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及艺术学等多个领域;在校生人数达9200余人,生源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第三章 招生机构设置第四条 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统筹招生工作,包括政策制定、计划分配、重大事项决策及监督执行。
第五条 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的具体落实。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第六条 根据发展规划、资源条件、学科布局及社会需求,制定并公布2018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本科招生专业及名额,详见《2018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计划》或访问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我院官网查询。
招生专业一览:
专业(类)名称:酒店管理(管理服务类)、酒店管理(工程技术类)、音乐学(管理服务类)、音乐学(工程技术类)
学制均为四年。
第七条 学费标准按天津市物价局批复执行:酒店管理专业15000元/人·年,音乐学专业21000元/人·年;住宿费1500元/人·年。若当年政府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文化基础与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九条 志愿录取采用“志愿优先”方式,即先录第一志愿考生,若未满额再考虑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平行志愿按天津市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如所有志愿均未满足,服从调剂者可调剂至空缺专业,不服从则退档。
第十一条 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在专业分配时也以此成绩为准。
第十二条 音乐学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方可报考;录取时在专业合格基础上,根据文化与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数学或外语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体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部分专业实行双语教学(中文+英文),非外语类公共课均为英语授课,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已被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秋季高考各批次录取。
第六章 复查与入学管理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和音乐专业专项复测,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注册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未办理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入学后,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二十条 学院为民办性质,暂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慎重报考;设有覆盖面超过20%的奖学金体系。
第二十一条 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春季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天津市教委备案。
第二十四条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相关政策与本章程不符的,一律作废。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意见仅供考生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解释权归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七条 咨询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zhujiang.tjufe.edu.cn
E-mail: zhujiangzhaoban@163.com
电话:022-22410821 / 22412000
传真:022-22410864
邮编:301811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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