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2年高考报名将于11月1日启动
2025-10-20 政策解读
天津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将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开启。所有符合资格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报名条件说明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高中阶段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校录取标准;且具有本市户籍并满足下列任一情形:

① 应届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天津常住户口,并持有本市高三年级学籍且实际就读满一年。
② 往届生应持有本市高中毕业证书;若为外省毕业,则须毕业满一年及以上。
③ 同等学力考生须通过我市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同时提供本市初中毕业证;如为外省初中毕业,则须初中毕业后满四年。
④ 持有蓝印户口者须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现役在校大学生、中职学校招收的外省市学生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流程详解第一阶段:网上信息录入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与缴费
考生提交信息后需核对无误方可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须在11月11日至15日期间前往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本市应届高中生在其就读中学确认;中专、职高、技校应届生则在学籍所在区指定地点确认(若注册地与办学地不同,以实际办学地为准);往届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区确认。
重要注意事项为保障顺利报名,请考生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准确选择报考科类和外语语种:从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选其一作为主类别;从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择一作为外语选项。选错会影响后续专业测试、志愿填报和录取结果。
合理选定等级性考试科目:本科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加自主选择的三门等级考组成。建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选三门,错误选择可能导致志愿填报失败。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关键信息直接影响考试、录取、入学等环节,务必反复核对并签字确认。
携带证件原件现场核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及相关材料均需带原件,且每份材料附本人照片。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人脸识别、指纹采集等身份验证程序。
按时参加电子摄像与体检:未拍照者不得参加考试;未参加全市统一高考体检者不能填报志愿或参与录取。
特殊类型专业报名须知报考艺术类美术、戏剧影视、舞蹈(非体育舞蹈)、体育舞蹈、播音主持、音乐等相关专业的考生,需在网报时勾选“艺术类”,并填报对应市级统考类别。统考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至12日(以准考证为准),大纲详见招考资讯网。
其他艺术类专业或需校考的专业考生也应选报艺术类,并关注院校招生简章,按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报名。
体育类考生须在网报时选择“体育类”,并填报专项项目,统考时间为2022年4月。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或有口语要求专业的考生,需选报英语口语测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
免试保送生、单招考生(运动训练、残障单招、职教师资、消防单招等)必须完成普通高考报名,勾选相应类别即可,其余流程同普通考生。
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及各区防疫政策。报名前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或涉疫地区返津人员,以及健康码非绿码者,须提前向报名单位报备,经核酸检测阴性并获准流动后方可报名。来自外省旅居史的返津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含此信息的绿码才能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出示“天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及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建议报名前14天尽量不离津,做好个人防护。如疫情变化或防控调整,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资格审核机制根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今年将进一步强化报名资格审查力度。
严格审核程序
各报名单位、区教育局、考试中心将逐项核查考生资格,重点审查应届生学籍与实际就读情况、往届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毕业证书真伪,并开展人证比对(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高中阶段照片)。社会考生还需通过人脸识别设备验证身份并在确认表上按指印,确保信息真实。
市高招办将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进行跨省重复报名筛查,发现违规即清退处理。
违规处理措施
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空挂学籍、不在籍在校生一律清退;非应届在校生违规报名取消当年资格,次年禁报;伪造户口迁移、假身份证、假学籍、假照片、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报名阶段取消资格,入学前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取消学籍或录取资格,毕业后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追回。
对于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追责;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市教委举报电话:83215060市考试院咨询举报热线:23769162 / 23769300
各区举报电话如下:
和平区:27110012|河东区:24136312河西区:28379078|南开区:23346508河北区:26274638|红桥区:27272149滨海新区(塘沽):25861369|滨海新区(汉沽):67963755 / 25692065滨海新区(大港):60989976 / 63376820 / 25980256|东丽区:24392336 / 84375736西青区:27940983|津南区:88510592北辰区:26911722|宁河区:69592751武清区:60911800|静海区:28942360宝坻区:82627805|蓟州区:29142513天铁教育中心:0310-5576803|滨海新区(海滨教育中心):25924340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