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上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2025-10-20 高职资讯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生及预科生)每年可申请的贷款上限提升至12000元,研究生则提高至16000元。该政策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正式实施,旨在更好地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完成学业。
贷款额度与用途优化通知指出,学生应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申请贷款金额。新增额度将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承办银行需加强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校也应引导学生树立勤俭意识,注重学习实效,提升就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仍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单位,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参与。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并随经济发展动态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既定比例分担,保障政策可持续运行。
资金管理更规范透明国家开发银行收到的风险补偿金计入递延收益,核销损失时转入当期损益。若后续收回已核销贷款,相应回拨递延收益。如补偿金不足覆盖损失,由银行承担差额;若有结余,则按规定奖励返还。相关会计处理遵循国家统一标准。
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各地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按省份核算,主要用于未来贴息支出,直至余额降至当年贷款总额的5%。省级部门须在每年1月底前向财政部和教育部备案上一年度使用情况及本年度预算安排。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同类业务的,参照此办法执行。
多方协同确保平稳推进非国开行机构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地区,其风险补偿机制由当地财政、教育、人行及银保监部门协商确定。超出部分由金融机构自行承担。中央财政对不超过5%比例的风险补偿予以支持,超限部分由地方全额负担。已有合作省份应加强沟通,保障工作有序衔接。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原有规定如有冲突,以本通知为准。未尽事宜依照原政策执行。
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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