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1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2025-10-27 升学资讯

新疆高考加分政策解读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受高考加分及录取优待。相关加分项目、范围和分值严格参照教育部及多部门联合文件精神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加分项目与分值说明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相应分数投档;若达到高校投档线,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仅取最高一项,且累计不超过20分:

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获战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含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南疆四地州(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报考普通类计划且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条件的考生:增加10分投档。 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外语选考)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11个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往届民语言类计划中非上述11个民族的考生,同样增加15分投档。回族考生报考普通类计划者,增加5分投档。 加分适用范围限制

所有加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项目。凡申请加分的考生须经本人申报、相关部门审核,并通过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学校四级网上公示后方可生效。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应公示至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信息不得计入投档成绩。

特殊群体优先录取政策

以下人员子女在达到高校投档要求时,应予以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西藏自治区,或在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 在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或在飞/停飞不满1年、达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或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满15年的军人子女。 公安烈士、英模及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公政治〔2018〕27号》文件执行。 人民警察子女按《新民发〔2014〕144号》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照军人优待政策执行。 退出现役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获得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的5A级青年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材料报送流程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需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并签字,向社会公示(包括地县级招生网站、新闻媒体、中学和班级),无异议后填写《加分考生汇总登记表》,加盖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并按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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