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1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2025-10-27 升学资讯
依据《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待遇。
退役士兵及特殊贡献军人子女优待政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时,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可增加5分投档;若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则可在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最终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及台湾省籍考生优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审查决定。

烈士子女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特定情形下优先录取条件以下情况的考生,达到高校投档线后,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现役的考生;
(2)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为5A级青年志愿者者。
军人子女及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子女重点优录以下军人子女,在达到高校投档要求时,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长期在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西藏自治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累计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
(4)在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子女;
(5)空军飞行员或停飞不满一年、已达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子女;
(6)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岗位累计工作满15年的军人子女。
少数民族及民族聚居地考生加分政策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高校时,可在文化统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核是否录取。
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待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可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户籍与学籍均在民族地区且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的考生优待户籍在自治县(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高中阶段学籍在户籍所在地并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全国院校时,可在文化统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公安、消防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及注意事项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照军人相关政策执行。
所有照顾政策分数不累加,若同时具备多项条件,由考生本人选择其中一项。若高校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凡享受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本人申报、相关部门审核,并通过省、市、校三级网上公示,未公示者不得享受相应政策。此外,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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