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高校招生改革新方案,推进考试招生制度优化。
2025-10-26 升学资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稳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服务国家和区域人才培养战略。

——坚持立德树人导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多样化的发展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着力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国家选才、高校选生、考生选科”有机统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选拔高素质人才。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招生制度体系,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人才。逐步完善多元评价方式,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扩大高校自主权。增强高等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协同育人,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选拔机制。
——坚持系统综合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正确处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教育综合改革的关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统一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改革目标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主要任务(四)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类型包括合格性考试(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选择考)。合格考成绩是毕业及高考资格审核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总分用于高校录取。科目涵盖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门合格考科目,以及6门选择考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内容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合格考聚焦必修内容,选择考覆盖必修与选择性必修。考试对象包括在校生、社会人员等,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或分数呈现。
(五)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五大维度。依托信息化平台记录并公示材料,确保真实准确。高校根据专业需求制定使用办法,将其作为录取重要参考。
(六)深化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改革。自2025年起,采用“3+1+2”模式:3门全国统考(语数外)、1门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门再选科目(从政史地化生中任选2门)。各科在每年6月统一组织,外语含听力和笔试,未来可能提供两次机会。总分为750分,其中统考科目各150分,选择考科目每门100分(原始分或等级转换分)。高校按物理、历史两类分别划线投档,志愿结构为“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
(七)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考试与普高分离,强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发挥其主渠道作用。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完善考试内容与录取机制,注重技能导向,选拔技术型人才。
保障措施(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改革落地。将高考改革纳入政府履职评价范围,强化督导落实。
(九)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牵头统筹政策配套;编办支持师资编制;宣传网信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发改、财政保障经费投入;人社推动教师招聘与职称改革。
(十)加强条件保障。摸清师资、设施底数,按需补短板,改善办学环境,夯实改革基础。
(十一)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解读政策,树立科学教育观,破除唯分数论。加强生涯规划指导,提升学生自主选择能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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