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2年高职春季考试有哪些加分优惠?

2025-10-31 升学资讯

高考加分政策说明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与分值的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春季高考总成绩基础上可获得一定分数投档优惠,最终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仅能选取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执行。

具体加分情形

(1)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投档;(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投档;(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自2023年起加分调整为5分投档;(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自2023年起不再直接加分,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特别说明:从“四区”(边疆、山区、牧区、民族聚居地)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面向本市高校投档时,仍可在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供高校审核录取。

申报与公示流程

所有申请加分的考生须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并通过市区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可生效。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需将名单公示至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不得计入投档成绩使用。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由区招办整理并纳入纸质档案。

军人子女及其他特殊群体优待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以及长期驻守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西藏自治区、解放军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满20年的军人子女,或在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0年、空勤人员飞停不满一年或达飞行年限、舰艇工作满20年、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满15年的军人子女,如达到高校投档线,应予以优先录取。(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依据《公政治〔2018〕27号》文件执行;司法系统人民警察英烈和伤残民警子女参照该规定执行。(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按照《应急〔2019〕37号》和《津消〔2020〕223号》文件落实优待政策。

其他优待政策

(1)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为5A级青年志愿者者,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子女,依据《津政办发〔2020〕2号》文件给予相应教育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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