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院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简章(北京地区)

2025-10-19 招生快讯

第一章 总则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为确保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依法、规范、公平与公正,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重大事项决策;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作为常设执行部门,负责日常招生事务;整个过程接受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室监督,保障程序透明合规。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学院根据办学资源和社会需求科学编制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计划,详情请访问官网(http://www.tjlivtc.edu.cn)。学费按专业不同而定,住宿费分为两类:8人间每年800元/人,6人间每年1000元/人。若政府调整收费标准,将按新规定执行。

第四章 报名与确认流程

凡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3年高考的考生均可申请。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至3月26日,可通过学院招生网站(www.tjlivtc.edu.cn:8080)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填报最多三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3月27日前将身份证及免试材料高清照片发送至tjqgzy@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号-姓名-报名材料”。

第五章 录取原则

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北京招考委指导下开展。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最后对服从调剂者进行调剂安排。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入学:市级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者、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者。申请材料需于3月2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公示并报备北京招考委。

第六章 后续管理与服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注册,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报到须知详见学院发布文件。

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学院实施严格的学生管理制度,并提供多样化奖助体系,包括助学金、贷款、勤工俭学岗位等,助力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毕业时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加盖学院公章并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章 附则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在京高职自主招生工作,此前相关政策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作废。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北京市招考委备案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4006-246-357022-27391636(兼传真)学院官网:www.tjli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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