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职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面向中职毕业生)

2025-10-19 招生快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规范运行,并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章程作用说明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招生政策、流程及信息的重要窗口,也是开展招生咨询与录取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制年限:三年

(六)学校代码:1288(天津地区)

(七)学院简介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政府设立的全日制体育类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内的团泊体育中心。学院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本市首家集“运动训练、职业教育、体育科研”于一体的高职院校。校园占地311.5亩,建筑面积达68,632平方米。

学院坚持“明德精学,追求卓越”的育人理念,贯彻国家教育与体育方针政策,依法治校。围绕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需求,致力于培养具备专业技能与理论素养的应用型人才。通过“教学+实训+科研”三位一体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服务健康中国战略,满足各类体育机构的人才需求。

目前开设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能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五个专业方向,另设足球、排球、滑冰滑雪轮滑三个专项方向;建有15个校内实训室和12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学院推行“多大纲导教、多课堂施教、多能力执教、多维度评价、多证书就业”的特色培养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和就业广度。

学院设有5个教学系部,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包括长期服务于国家队及天津市一线队伍的教练员、科研人员,以及在国内外赛事中获奖的双师型教师。现有专任教师67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者49人(占比73%),副高级以上职称22人(占比33%),另有外聘兼职教师29人,初步构建起一支专兼结合、业务扎实的教学团队。

第四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重大事项决策。

第五条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确保流程公开透明、执行到位。

第五章 招生专业、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根据区域发展、办学资源和市场需求,学院公布2023年面向中职毕业生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名单,包括上述五个主专业及三个专项方向。最终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如下: 1. 学费:5000元/生·年; 2. 体能训练订单班学费5000元/生·年,另收取技能培养费7000元/年(由博鳌体育提供,两年内可免费获取四个职业资格证书,大三实习阶段不再收取该费用); 3. 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年,六人间600元/生·年; 4. 若当年政府调整收费标准,将按最新文件执行。

第六章 报名条件

第八条 报考者须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且为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往届普高毕业生或本市中职在校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未婚。

第七章 体育考试报名方式与时限

第九条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填报形式,考生需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zsxx.tjvcs.cn/),点击“在线报名”,进入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报名时间:2023年3月5日至20日22:00前完成。

第八章 考试安排

第十条 考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8:00准时开始。

考试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体育中心田径场。详细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http://zsxx.tjvcs.cn)。

第九章 考试科目与评分规则

第十一条 考试项目包括三项: - 100米跑(权重35%) - 立定跳远(权重35%) - 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权重30%)

考试要求: - 考生须持身份证和文化考试准考证方可入场; -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 自备运动服装、运动鞋及跑鞋。

第十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政策,以体育测试合格为基础,综合考虑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接受多方监督。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录取实行“分数优先”机制:按总成绩排序后,依次匹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若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体育加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官网认证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一级运动员加50分,二级运动员加30分。

第十五条 已被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秋季高考专科批次录取;如符合条件并参加秋季高考本科录取,只能报考本科批次志愿。若同时被两类院校录取,仅保留本科录取资格,高职分类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六条 各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人社部等三部门关于乙肝携带者权益保护的通知。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将按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不设其他语种。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天津市高招办查询电话、学院咨询热线或招生网站实时查看录取状态。

第十一章 新生入学与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组织资格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院依照《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学业指导,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

第二十一条 设立多项奖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子成长成才。

第二十二条 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招生政策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解释权归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院招生网、官方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68569013(兼传真),15922156134,18622074223

查询网址:http://zsxx.tjvcs.cn

邮箱:tzyzs2017@163.com

监督电话:022—68569010

邮编:3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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