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专科自主招生简章

2025-10-19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制定依据

为保障招生流程的规范化,维护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招生章程。

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1.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 学校代码:10858

3.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4.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 校园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6. 学校简介: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北京市政府直属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历史可追溯至1958年。自成立以来,学校多次获得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建设荣誉,包括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高职综合改革试验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等。2018年起连续获评教育部“实习管理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并成为全国仅有的七所同时荣获三项称号的高职院校之一;2019年还被选入全国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30强,系唯一入选的高职类院校。

校园占地807亩,建筑面积达3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23亿元,生均仪器设备价值15.9万元。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6个、生产性实训中心18个,校外合作实习基地260个。图书馆藏书近120万册,电子资源170万册,面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完善,曾承办北京市第54届大学生运动会。

现有教职工854人,专任教师52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6人、副高级214人;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共578人(含博士90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国家级教学名师、北京市教学名师共计31人。近五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北京市级奖项22项,位居全市前列;青年教师在各类教学竞赛中屡获佳绩,累计斩获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12项。

学生技能表现突出,高职生在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奖超30项,居全国前三;贯通培养项目学生亦在大中华区数学建模竞赛中摘得多项一等奖。毕业生就业率持续领先,被评为“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跻身全国高职创新创业示范校前50强。

招生计划说明

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1.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贯彻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注重政治思想品德与学业成绩双重考核,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标准。

2. 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分数相同,则按综合素质排名决定录取顺序。

3. 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将依次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如仍未完成计划,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统筹安排。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开班最低人数,将根据志愿转至其他专业录取。

报名方式

1.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职院校报考,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 所有通过北京市2021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报名。

3. 艺术类或体育类中职集体户籍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

4. 全部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所需材料须上传至我校自主招生系统。每位考生可填报1–2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考试成绩构成与计算方法

总分为300分,文化课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农户考生额外加10分计入总分。

免试入学条件: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免试,总成绩计满分300分:

1. 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合格,且经我校审核通过。

2. 中职阶段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

3. 在区级以上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奖。

4. 曾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四星级志愿者”及以上荣誉。

5. 获得政府奖学金或其他市级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

6. 拥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7. 退役士兵,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

上述材料真实有效后,由我校招生委员会按其层级与含金量进行综合排序。

非免试考生文化课折算办法:

1. 高中阶段三门学业水平考试中有1门不合格者,文化课折算为90分;两门不合格者为80分。

2. 三校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文化课计90分。

3. 其他符合条件但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考生,文化课计70分。所有非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线上远程面试。

体检要求

新生入学时需接受健康复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将不予录取。

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信息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并寄送纸质录取通知书至考生本人。

收费标准

1. 各专业学费均为每学年6000元。

2. 宿舍住宿费每生每年900元。

资助政策

1. 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内奖学金。

2.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困难补助。

入学复查制度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编:100176

咨询电话:010-87220979、87220709

监督电话:010-87220596

网址:www.bpi.edu.cn

章程解释权归属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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