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办法发布
2025-10-19 招生简章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市属公办高职院校(专科层次),也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同时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之一。其行政主管单位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委。
招生计划说明报考以下三个专业需满足视力要求: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京东智慧仓储订单班)、机电一体化技术(自来水集团订单班)——无色盲、色弱;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要求矫正视力不低于1.0,且无色盲、色弱;护理专业则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嗅觉障碍。

面向已参加2020年北京市高考报名的考生开放。本校自主招生免收报名及考试费用。
报名方式与材料提交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劳职招立方”或学院官网(www.bvclss.cn)、官方微信公众号(cnbvclss)、招生公众号(laozhizhaosheng)进行网上报名,时间定于4月24日至28日。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电子版材料(拍照或扫描均可):
身份证正反面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证(仅限普通高中学籍考生) 学籍相关材料:高中毕业生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中职生提供中职阶段学籍卡 各类证书材料(用于综合评价、加分、奖学金参考) 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明 高考体检表(如未完成可暂不上传,入学后复检)所有材料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入学时上交备案。
审核流程学院将通过线上平台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无需到校。审核结果将在“劳职招立方”、官网和官方微信公示。
成绩构成与评定标准总分为1000分,由三部分组成:综合知识评价(300分)、网络面试(600分)、奖励加分(最多100分)。
综合知识评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获得满分300分: - 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任两科合格; - 中职阶段对应科目折合成绩≥60分; - 拥有北京市美术统考专科及以上合格证。 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无不良记录者得18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网络面试:满分为600分。
奖励加分:不同类别可叠加累计,上限100分,包括: - 农村户籍考生加20分; -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加20分,其他校级奖项加10分; - 学籍记录良好加20分; - 区级以上体育赛事前八名加20分,区以下加10分; - 特长类(书法绘画、器乐声乐等)获奖加10分; - 其他能体现综合素质的证书加10分。
免试入学政策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核并获市高招办批准后可免试录取,涵盖以下情形: - 高中三门主科均合格且无不良记录; - 中职阶段三门主科成绩≥85分; - 获市级以上奖学金或政府奖学金; - 获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或团干称号; - 志愿服务达到四星级及以上; - 在区级以上竞赛或技能大赛中获奖; - 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国家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持有者; - 退役士兵。
录取规则详解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总成绩择优录取,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优先录取免试生,其余按志愿和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农村户籍考生设单独控制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网络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英语成绩优异者优先。 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专业要求,不建议残疾考生报考理工科和护理类专业。 外语不限语种,但公共课均为英语授课。 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 待遇与支持政策招生性质:属于国家计划内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后享受与统招学生相同待遇,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资助体系: - 国家奖助金:含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 校内资助:困难生绿色通道、勤工俭学岗位、专项补贴(饮用水、洗澡费等); - 生活补助:每月发放物价补贴,每年10个月。
就业优势:学院隶属北京市人社局,采用订单培养模式,毕业生就业率常年超99%,重点专业达100%,对口率达94.47%,被评为“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
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置报到注册后发放一次性奖学金,按最高标准执行,不可重复:
市级及以上荣誉(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三好学生等):6000元 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4000元 校级同类称号:2000元 监督机制与公开透明实行“四公开”制度: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工作人员须遵守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违规追责。
纪检监督电话:64941569、64942332。
录取结果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将在“劳职招立方”平台、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可查询。通知书统一寄发时间由全市统筹安排。
联系方式校区地址:南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北校区:昌平区南口路32号。
咨询电话:64941605、64941610、64941636、80114048。
在线咨询:微信小程序“劳职招立方”,或访问官网(www.bvclss.cn)、官方微信公众号(cnbvclss)、招生公众号(laozhizhaosheng)。
学院网址:www.bvclss.cn
章程解释权归属: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办公地点:南校区北楼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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