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上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2025-10-19 高职资讯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生及预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的贷款上限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则从12000元上调至16000元。此举旨在更好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通知指出,学生应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申请贷款金额。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承办银行需加强审核,确保资金用途合规。高校也应引导学生树立勤俭意识,努力学习,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更新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承办机构,同时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参与。风险补偿金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计提,并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具体比例依据现行改革方案执行。
风险补偿金管理更规范透明国家开发银行收到的风险补偿金将计入递延收益,核销损失时再转入当期损益;若后续收回已核销贷款,相应回拨递延收益。若补偿金不足覆盖损失,差额由银行承担;若有结余,则按规定奖励返还。相关会计处理须遵循国家统一制度。
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保障贴息落实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按省份核算,主要用于支付未来年度贴息支出,直至其规模降至当年贷款余额的5%以内。省级部门需在每年1月底前向财政部和教育部备案上一年度使用情况及本年度预算安排。其他银行办理同类业务的,参照此办法管理存量资金。
多部门协同推进,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由地方财政、教育、央行和银保监部门协商确定。超出风险补偿金部分由金融机构自行承担。此前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尽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
图片文件: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示意图.png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