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政策发布

2025-10-19 高职资讯

招生政策背景

为深入落实《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京教计〔2018〕2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分类考试机制,推动本市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体系,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20〕5号)相关要求,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招生计划安排

2020年,北京市共有30所高校参与高职自主招生,总招生人数达14612人,其中面向农村户籍考生的专项计划为7280人(具体分院校、分专业计划详见附件1)。此外,来自天津和河北的6所院校在京开展自主招生,共计划招收320人(详细招生信息见附件2)。

录取标准设定

各招生院校在市教委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指导下,自主确定录取门槛,并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开。录取依据原则上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中职阶段日常课程成绩;

2. 相关技术技能资格证书;

3. 院校组织的考核成绩(如网络视频面试等)。

报名流程说明

凡已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统考或单考报名的考生均可申请高职自主招生,需按目标院校规定完成报名手续。

4月中旬起,各校将发布招生简章与章程,同时开放线上报名通道。为防控疫情,严禁集中现场报名与确认,所有操作须通过互联网完成。考生须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材料,对其真实性负责;因填报错误导致的问题由本人承担。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所院校。

思想政治考核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聚焦考生个人现实表现,由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其政治态度、道德品质作出综合评价并确保真实性。对于无固定就读单位或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鉴定意见。

健康体检规定

身体健康检查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与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要求。院校可在上述基础上,根据专业培养需求提出合理补充条件,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公布。

考生应符合所报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院校将在入学后加强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处理。

考试方式创新

招生院校严格落实减少聚集要求,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探索新型考试模式,推行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核心的远程考核方式,例如网络视频面试,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评估。

录取时间与后续安排

院校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综合考虑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情况与院校考核结果,自主制定录取方案。

时间节点

录取工作须于5月底前结束,具体日程请参考附件3。

档案调取与管理

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由原就读学校或单位移交至录取院校。

特别注意事项

1. 美术类专业录取须在美术统考合格前提下进行,严格执行艺术类招生规定。

2. 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已缴纳的高考报名费由招生院校在新生报到注册后退还;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

3. 该批次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统一于秋季学期入学。

附件信息

1. 2020年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 2020年津冀院校在京高职自主招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3. 2020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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