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资格要求
2025-11-10 最新资讯
根据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统计及各学科招生计划情况,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了当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考试方式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类别)

总分
政治和外国语
业务课1和业务课2
备注
全国统考(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哲学[01]
310
45
80
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本院生源与招生规模制定具体复试线和要求。
经济学[02]
345
55
85
法学[03]
335
50
95
教育学[04](不含教育硕士[0451])
320
50
170
教育硕士[0451]
310
50
85
文学[05]
350
55
85
理学[07]
300
45
80
工学[08]
310
50
75
医学[10]
310
50
170
管理学[12]
350
55
85
艺术学[13]
320
45
80
管理类联考([1251]、[1252])
155
外国语50 管理类综合能力95
法律硕士联考[0351]
330
50
90
强军计划 单独考试
290
40
6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50
40
60
*A类考生:工作单位位于民族自治地方(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定向就业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B类考生:参与西部志愿服务、“三支一扶”、“村官计划”或应征入伍退役的应届生,在三年内参加研考。其中“村官”若报人文社科类,总分可降15分。
注: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如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属工学)的基本线者,是否进入第一志愿学院复试,请于3月14日后登录北航研招网(https://yzb.buaa.edu.cn/)查询或联系报考学院确认。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同上。
二、关于复试安排1. 各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具体细则将于3月中旬公布,请关注官网动态。
2. 学院可在不低于校线基础上,依据实际生源情况设定复试门槛与要求。
3. 所有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重点考察专业素养、外语表达、逻辑思维、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建议提前准备。
4. 所有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校内调剂考生无需复试通知书,但须提供初试成绩,无需盖章):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A4复印页;
(2)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一个月体检表(内容不得少于招生简章附表所列项目);
(3)复试费100元;
(4)应届生带学生证+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毕业证书开学前补交);
(5)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档案单位盖章的成绩单(须从档案中提取并加盖公章);
(6)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7)军人、国防生、定向生、骨干计划等考生须书面说明情况并签署协议书,录取后不转档案户口,也不负责派遣;
(8)所有录取考生均需缴纳学费(以官网通知为准)。
凡材料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5. 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须接受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6. 非定向就业考生调档函将于6月随录取通知书发放。
7. 符合照顾政策但仅达校线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8. 推免生是否再次参加本次复试请咨询对应学院。
三、关于调剂政策1. 北航不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申请。
2. 报考我校统考考生若成绩达标且符合调剂学院要求,经同意后可参与复试。校内调剂限相同或相近专业,统考科目一致,业务课相近。
管理类联考考生不可调入MBA/MPA以外专业,反之亦然。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调剂。
3. 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线后,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可按学校通知办理外调手续。未达教育部调剂线或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一律不得向外调剂。
四、工作日程安排3月15日前:各学院发布复试方案及名单。
3月22日-4月1日:组织各专业复试。
五、监督机制欢迎社会各界对北航研究生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10-823338830, 82317582
E-mail: jwxf@buaa.edu.cn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