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职研究生教育融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推动科研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
2025-11-10 经验交流
近年来,我国多所高校和科研单位逐步意识到将科学研究与在职研究生教育深度融合的重要性,并开始付诸实践。例如,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在其新版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博士生导师每招收一名博士生,须具备至少3万元可自主支配的科研经费;硕士生导师则需有不低于1.5万元的相应经费支持。南开大学自2005年起实施《在职研究生科研津贴实施办法》,不仅为研究生提供正式科研补贴,还计划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该项支出,其中300万元由导师从自身课题经费中列支。此外,该校在遴选博士生导师时也将是否拥有校级以上科研项目作为关键条件之一。中国科学院多数研究所也普遍要求每位导师每年为所带在职研究生承担万元以上费用(不含科研耗材等其他支出)。
政策导向强调科研为核心的教学改革教育部部长周济曾明确表示:“在职研究生的本质是通过科研活动来学习的学生。”他强调,未来在职研究生培养应强化科研环节,凡无研究课题者不得招收研究生,没有科研任务的导师也不应参与招生。这一观点凸显了科研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地位。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认知偏差与现实障碍尽管方向清晰,但推行过程中仍存在明显阻力。首先是观念层面的问题:部分人尚未真正理解在职研究生应以科研为主要培养路径;其次是认为“研究生不是导师私人资源”,培养经费理应由国家承担,导致对经费门槛产生抵触情绪;再者是对导师身份的认知混乱,常把“硕导”或“博导”视为高于普通职称的职位,误以为带得多就代表学术水平高。其次是实际困难:许多教师虽有意愿成为导师,却缺乏科研项目和资金支持;而已有课题的导师也不愿额外支出经费——这属于正常市场行为。这些问题相互交织,亟需从理念转变到制度创新协同解决。

要实现高效融合,高校首先要打破“导师即职位”的传统思维,让暂时无法带研究生的教师也能坦然面对。实际上,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顶尖高校中,教授不带研究生并不影响其地位,助理教授也可能指导博士生,且不会因此被赋予更高头衔。是否带研究生、带多少,应由科研条件和个人选择共同决定。其次,各学科间应区别对待,如理工类经费充足的领域可适当提高津贴标准,文科或基础学科则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借鉴国际经验,对于新入职教师,学校可给予一定校内资助,帮助其完成首个研究生培养周期,从而增强后续争取外部课题的能力。
国家层面需统筹规划,纳入科技发展整体布局从宏观角度看,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将在职研究生培养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首先,在观念上应重新定义其角色:若按R&D全职人员核算,硕士在职生相当于0.5个全职研究人员,博士生约为0.75个。据2004年数据,全国在读硕士和博士在职研究生合计折合约44.6万名全职研发人员,占当年全国总数近三分之一,尤其理工农类占比超四分之一。这说明在职研究生是我国科研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应被忽视。
把出人才作为科技项目的硬性指标当前我国多数科技计划已提出“出成果+出人才”双目标,但往往只关注现有科研人员能力提升,未将培养在职研究生作为核心指标。相比之下,美欧等国的科研项目申请书常要求列出拟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并将其作为结题验收的关键内容。因此,我国也应推动此类机制落地,使科研与育人形成闭环,从而倒逼一体化进程。
构建新型体制与政策激励体系第一,改革经费管理模式,将研究生培养经费纳入科研经费统一管理,设定成果产出要求并纳入国家科技框架。第二,把培养研究生列为国家级科研计划的基本目标,比如在自然科学基金、“973”、“863”等项目中增加研究生培养条款,并将其作为评审和验收的重要依据,需教育部与科技部密切协作推进。第三,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攻关,可通过税收减免或财政匹配等方式吸引企业投资高校科研,扩大经费来源。目前高校尤其是工科院校,企业经费已占科研总投入的三分之二以上,这些项目大多由在职研究生参与完成,客观上支撑了培养与科研的结合。总体来看,中科院系统及部分大型研究所已基本实现一体化,而高校整体仍有差距,根本原因在于科研经费不足,故进一步引导企业投入将成为破局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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