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2013年招生政策与录取标准
2025-11-09 复习指导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理念,全面评估考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和身体素质,择优录取。调档比例严格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合理。
无需体育测试的专业要求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文学学位)、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管理学学位)、体育经济与管理(管理学学位)、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方向,教育学学位)及运动康复(理学学位)等专业,不设体育测试环节。考生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二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按志愿顺序和投档分数依次补录,直至完成计划。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需参加体育测试的专业录取规则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均授予教育学学位)三个专业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各省(区、市)投档后,学校依据当地体育类投档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上录取体育成绩在80分以上(满分100分)。北京地区考生则采用体育与文化成绩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两个专业(均授教育学学位)面向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开放报名,要求具备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或二级武士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考生须参加教育部与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体育考试。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各专项招生计划及文体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办法表演专业(艺术学学位)在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前提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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