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成绩查询与解读
2025-11-09 复习指导
201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合格线如下:
考试科目

总分
外语水平考试
英语
60
俄语
60
法语
60
德语
60
日语
60
其他语种
6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所有学科
60
由于该考试属于资格性质,只要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即可获得录取资格。通过考试后,考生需继续修读规定学分,完成课程学习,并在后续阶段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考试组织与管理说明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由“中心”统一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将由“中心”另行发布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管理部门(简称省级主管部门)根据“中心”的统筹部署,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相关考试事务。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硕士学位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已取得学士学位,并且自获得学位起累计工作满三年以上(即2010年3月底前获得学士学位);
2. 提交的教学、科研、技术或管理工作成果材料已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确认,具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 已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含外语考试)。
(二)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随后,在指定时间携带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照相、缴费和信息确认。一旦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中下旬。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本地报名时间和网址后,须于3月5日前报送“中心”。“中心”汇总后于3月9日在官方网站(www.cdgdc.edu.cn)公布相关信息。
现场确认原则上安排在2013年3月底,具体时间由各省级主管部门自行决定,并在报名阶段提前告知考生。
考生通常应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份参加考试。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及工作地省级主管部门共同批准方可办理。
(三)有权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单位,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资格审查表》(可在www.cdgdc.edu.cn下载),每人两份,每份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单位需核对照片与本人一致,并加盖公章。一份由单位留存备查,另一份供考生现场确认时使用,由省级主管部门归档。
各单位应严格审核考生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考试地点等信息。只有符合同等学力申硕条件的考生方可填写《资格审查表》。对于不具备资格的考生,考试部门不予提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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