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生考试网发布考生须知: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

2025-11-02 政策新闻

【导语】

鸿蒙教育成考频道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获悉,《考生考试规则》现已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得干扰其正常履职,不得扰乱考场秩序,更不得危害他人健康或人身安全。

文具与证件准备

请考生自备0.5毫米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量角器、圆规及削笔刀等必需文具,并装入透明文具袋。建议优先使用塑料材质文具,若携带金属类文具可能影响安检进度,责任自负。考试当天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正反面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涂改或书写,严禁使用涂改液或修正带。

禁止携带物品清单

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计算器、金属饰品、书籍资料、小抄、草稿纸、包等非考试用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即视为违规行为。

入场流程与安检规范

考生须提前至少1小时到达考点,完成安检后方可入场。未按时到达导致延误的,责任由本人承担。进入考点前需将手机、包等违禁物品存放在指定区域,并接受金属探测仪贴身检查;随后通过智能安检门,如设备报警须交出可疑物品并复检,直至无异常方可通行。对反复报警或存在疑点的情况,将由两名同性别工作人员协助排查,必要时安排至复检室处理,相关延误仍由考生负责。通过安检后进行身份核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再次接受身份确认和贴身检查。

座位安排与答题规范

就座后,请将准考证和身份证置于桌面左上角以供查验。每科考试期间不得中途离场,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监考员报告。拿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务必核对科目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印刷问题(如漏印、缺页、字迹模糊等),确认无误后在分发对照表签字。若未认真核对或未签字造成错答,后果自负。发现问题应立即举手申请更换,开考后不再受理,且不得询问试题内容。

填写信息与条形码粘贴

考生需准确填写姓名、考生号、座位号,仔细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一致,并按规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如有错误须立即举手报告。因未核对条形码或粘贴不当、漏填/错填、字迹不清影响扫描评分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答题卡使用注意事项

不得折叠、撕毁答题卡,不得穿孔或随意涂画;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作答,也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必须严格按照试卷说明操作,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对应选项,非选择题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作答于指定区域。答案写在草稿纸、试卷或非题号对应区域均无效,不予评分。

答题技巧与修改方式

修改选择题时,应用橡皮彻底擦净原选项后再重新填涂;修改非选择题则先划掉错误内容,在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答案,也可用橡皮或小刀清除后重写。确保内容清晰可辨,避免因涂改不清影响阅卷。

时间管理提醒

考场内钟表仅作参考,各时间节点均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语言文字答题规定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的考生,在除外语外的所有科目笔试中均须使用普通话作答;蒙古语授课考生,高中起点蒙古语文、专科起点大学蒙古语文可用蒙古语答题;数学(文/理)、史地、理化及政治、专业基础课提供翻译卷,考生可用蒙古语作答;汉语科目用普通话作答。外语科目按所考语种作答,特殊题型依题目要求执行。

迟到与离场规定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后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场行为守则

考试期间保持安静,禁止吸烟、喧哗、交头接耳、打手势、传纸条、抄袭、交换试卷或草稿纸、传递文具等行为。不得损毁或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

考试结束程序

听到收卷信号后立即停止答题,整理好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双手放于桌面下等待监考员收取。待全部材料清点完毕并收到退场指令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离开后请迅速撤离考点,不得聚集或滞留。

违规处理与法律责任

本次考试将在标准化视频监控下全程录音录像。若考生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双公示”系统。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认定违规事实并签字确认。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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